急需“白色污染”的调查报告

2024-12-29 14:05:0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农地膜“白色革命”开始,中国进入了“抗白”时代。 从地膜到一次性餐盒到各种塑料包装袋,这些塑料制品在给人们带来方便与快捷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白色污染”的烦恼。“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董金狮的报告介绍了中国“白色污染”的成因与各地治理情况,指出要想彻底改变这种情况,应该树立“少用一点、回收一点、替代一点、降解一点”的新观念,政府应该制订一个全国性质的法律,规范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使用和回收利用各个环节。
全国每年快餐盒用量在120亿只左右,北京全年一次性快餐盒用量约7亿只左右。大量塑料袋以及各种塑料包装物无法计算,仅北京市每年就要消耗掉30亿个塑料袋,保守估计我国每年塑料垃圾的产生量应在500万吨以上。
“白色污染”是当今严重的环境污染源之一,也是困扰全球环境的一大难题。发泡餐具屡禁不止 替代品价格高是主因 董主任告诉记者,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开始了农地膜“白色污染”的治理;90年代初开始了铁路沿线发泡塑料餐具“白色污染”的治理;90年代中期全国开始了发泡塑料餐具以及各种塑料袋的治理。各地以及各部委下达的文件有上百个。从90年代起,北京市政府和各界人士即开始关注治理“白色污染�问题。经过调查研究,1997年北京市确立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治理方针。1997年北京市环保局、工商局下达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根据谁污染,谁出资治理的原则,一些企业共同组建了一次性塑料餐具回收利用组织,使北京市废弃发泡餐具的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为了响应经贸委6号令,北京市政府于1999年下达第25号令,从1999年5月1日起实施《北京市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塑料餐具管理办法》,要求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景区、机场、饭店等场合,禁止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2000年上海市政府在《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了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的原则。2000年10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超薄塑料袋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管理办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发泡餐具和超薄塑料袋。
有关部委局也下发文件或制定政策治理“白色污染”。1997年原国家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印发“白色污染”的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的通知》和《关于同意北京市和天津市作为治理“白色污染�试点城市的批复》,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第6号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中要求从2000年起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1999年11月1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006.1-1999》和《一次性可降解餐饮具降解性能试验方法GB/T18006.2-1999》。其他有关部委也先后多次下发文件。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4(委)局又于2001年12月28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的出台和落实大大加快了发泡塑料餐具淘汰的步伐,替代产品的用量也在不断增加,发泡塑料餐具造成的环境污染也有所减少。
全国性禁止发泡餐具推广使用环保餐具已有4年时间,可是市场上发泡餐具到处可见,同时一批质量有严重问题但价格与发泡塑料餐盒差不多的所谓“环保餐盒”、“降解餐盒”在市面上广泛流通,而真正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却销售困难。发泡餐具为何屡禁不止,原因有多种,替代品价格高是主要原因之一。目前在市场上使用的环保型餐具以非发泡塑料类和纸浆模塑类为主,占餐盒市场的30%左右。但是真正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价格都比发泡塑料餐具高出一倍以上。据对还在使用发泡塑料餐具用户的了解,他们并不是不知道有关规定,而是有些非发泡高填充类塑料餐具,产品以及包装箱上根本没有生产企业标识,而且“手摸软绵绵,一搓就掉粉,轻轻一撕就破裂,一闻刺鼻又呛眼”。
治理“白色污染” “回收利用为主,多种产品共存”治理“白色污染”没有“一招先”的万能办法,董主任建议,根据实际问题制订具体的应对措施。
当前世界性资源、能源危机愈来愈严峻,在某种程度上已影响和制约各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也不例外。根据董主任多年的治理经验,实践证明,利用循环经济理论治理白色污染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北京市政府早在1997年就率先提出了治理“白色污染”要采取回收再利用的手段,并且由在京生产和销售发泡塑料餐具的企业自筹资金,建立了泡沫塑料餐具的回收组织和专门处理回收餐具的再生工厂,回收率曾达到60%以上。上海市于2000年颁布了《上海市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对一次性塑料饭盒管理实行“源头控制、回收利用、逐步禁止、鼓励替代”的原则,并建成一座日处理10吨的保绿塑料资源再生处理公司,在全市回收发泡塑料餐具废弃物。实践证明,回收利用不仅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还为社会节省原材料,提供再生资源,它符合循环经济理念,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的贯彻实施。
从目前我国国情和科学发展的水平看,在对待以泡沫塑料制品为主源头的“白色污染”问题上,还是采用京、沪等地“回收利用为主,多种产品共存,在有把握的情况下推出替代品”的做法比较可行。最积极的办法是尽快建立起一整套适应市场经济制度,制定完整而操作性较强的法律规章,以利于对废塑料进行回收、再生、利用,让它及早进入循环经济链。
还有,要加强消费者的环境与资源意识,提倡“少用一点,回收一点,降解一点,替代一点”的消费方式。董主任特别强调,绿色不等于降解,也不等于不用回收,绿色包装产品应具备“易回收、易处置或易销纳”的基本要求。
治理“白色污染”还应采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相结合的模式。董主任认为,根据国外塑料废弃物的治理经验以及中国各地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仅靠行政命令治理“白色污染”效果并不理想。实践证明,要想真正解决好各种废旧塑料造成的“白色污染”,就必须客观地对待“白色污染”,把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相结合,并最终形成“法规支持、市场运作、科学治理、人人参与”的运行机制。
以塑料袋为例,一是应尽快建立一套既能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又能控制塑料购物袋使用量的约束机制。也就是不仅要向使用者开征“塑料袋使用税(费)”,同时也要向生产厂家开征“塑料袋污染治理税(费)”,这样可以缓解过多的污染治理费用负担,不使污染治理这一沉重的负担一味地由政府和社会担负着。二是限制塑料袋的使用范围,制订严格的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厂家和使用者的行为。三是建议有关科研机构能够进行资源整合,联合开发研制出功能良好,价格适中,又不会污染环境或污染较少的替代产品。第四是要尽快建立垃圾资源化系统,对废弃塑料进行合理处理和再生利用,形成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以及产业化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对于发泡塑料餐具的污染问题,董主任认为,在目前还没有理想替代品的情况下,只要对发泡塑料餐具科学使用并对其废弃物有效地进行回收利用,该产品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企业应充分认识回收利用的重要性,惟有回收利用好发泡塑料餐具的企业才能有立足之地。对愿意搞回收利用的企业,政府部门应逐步落实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使用者对发泡塑料餐具进行回收利用的义务,把污染者付费落到实处,建立完整的不依赖政府财政支持的回收利用运行机制,科学地解决好发泡塑料餐具以及各种塑料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既保护好环境,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应选择某些城市进行试点,对真正符合资源与环境持续发展要求的绿色产品给以扶持推广。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大新型环保餐具产品质量管理力度,打击重罚假冒伪劣产品制造者和销售者,以确保人民健康安全以及合法企业的利益;对于既不属于发泡塑料餐具、也不符合可降解餐具降解性能要求,但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的其它塑料餐饮具,制造企业必须有可行的回收利用计划和运行系统,并要求达到明确的回收率,以防新型“白色污染”的产生。
董主任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治理“白色污染”的政策重新审视,尽快制定全国性治理塑料废弃物对环境污染的法律法规,使垃圾处理逐步走上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以及法制化的良性轨道。
塑料工业发展迅速
“白色污染”成公害
我国已经牢牢占据世界塑料大国的地位,并迅速走向世界塑料强国。2003年我国自产塑料用合成树脂1300多万吨,海关记录在案的进口合成树脂1300多万吨,还进口了300多万吨废弃边角料,作为塑料用的原料、合成树脂的表观消费量已超过了3000万吨,加上所用的填料、助剂,塑料制品的总产量仅次于美国,已远远超过德、日、法、意等国。
塑料加工工业在持续高速发展多年之后,也同样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塑料制品、特别是一次性使用的包装膜、袋、餐盒等制品,使用后处理不当将对环境和生态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了解决“白色污染”问题,政府、企业和广大科技工作者都做了许多工作。主张少用、限用、禁用的有之;提倡并制定地方法规强制推行降解塑料的有之;提出利用经济手段(收税、收费)引导消费的也有之,遗憾的是诸多措施收效甚微。限用、禁用让老百姓感到不便;全降解塑料受成本、技术等因素制约,应用尚不成熟;收费则给市民增加负担。
事实证明,现代社会已离不开塑料,截堵不如疏导,用性能价格比更好的材料,用更符合时代特征的技术与方法,才是解决“白色污染�的出路。
无机粉体改性塑料脱颖而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材料作为全新的环境友好材料脱颖而出,成为能有效治理白色污染又能为生产者、消费者和监管者三方所接受的新型材料。
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材料有其显著的经济性、功能性和环保性。无机粉体材料与合成树脂价格上的巨大差异使改性塑料的原材料成本显著下降,而且无机粉体的合理使用可以改善基体塑料某些方面的性能或被赋予新的功能。无机粉体填充的塑料使用后易于被环境销纳。
少用合成树脂就是对石油资源的节约,在塑料材料中使用20~30%的无机矿物是对社会的重大贡献。经过实际测算,若在全国生产的300万吨左右的包装塑料袋中使用无机粉体,至少可以节省70万吨的合成树脂,这意味着少建一座投资上百亿元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也符合治理“白色污染”的减量化原则。从另一方面看,用源于自然又可无害地回归自然的无机矿物代替以石油为原料的合成树脂,本身就是对环境保护的贡献。
在废弃和回收方面,土壤中的水与二氧化碳对填埋的高分子材料几乎不起作用,但对塑料制品中的无机矿物粉末有迅速的侵蚀作用,生成物有一定的水溶性,脱离塑料制品的后留下微孔,可以大大增加塑料制品的触氧面积,有利于制品的老化和崩解。而在塑料被填埋后,碳酸钙、白云石、滑石粉等无机矿物回归自然时不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任何危害。
另一方面,某些塑料包装物因不具备回收利用价值或因回收再生代价太大而不宜回收,焚烧仍然是处理的首选方法。上世纪80年代以来在日本盛行的垃圾袋,明确要求重质碳酸钙含量达30%,是因为碳酸钙的存在会形成无数微细的孔,相当于增大了燃烧表面积,有利于塑料袋的充分燃烧,减少焚烧产物向大气中排放的有害物质数量。
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材料因其功能性、经济性和环保性有机的统一,并通过技术方面的改进和完善,必将成为现阶段最有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的环境友好材料。实现环境友好材料促进产业化发展本次会议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理事长廖正品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权威部门的领导到会指导。
据了解,一些企业已经在生产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作为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科研试验开发生产基地之一的上海林达塑料化工有限公司,因生产的林达(LD)牌光降解聚乙烯薄膜制品(袋)符合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于2003年1月荣获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现在他们正满负荷生产,出现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
作为此次会议承办方的湖南科汛环保塑料有限公司,是一家将新型改性天然高分子应用于环保塑料的高科技企业,在无机粉体改性塑料产业化和进入市场方面已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改性塑料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刘英俊说,现在要抓紧制订行业标准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以往的产品技术标准和环境标志产品的标准没有将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类产品囊括进去,惟一的标准就是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一次性餐饮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HBC1-2001)中将易于回收利用材料如聚丙烯(PP)、高抗冲聚苯乙烯(HIPS)、双向拉伸聚苯乙烯片材制品、高填充量天然无机矿物填充聚丙烯的复合材料制品等与生物降解类和光生物降解类或光-生物降解塑料(非发泡)并列为可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三大类产品之一,但这对于无机粉体材料改性塑料的概念和产品覆盖面是远远不够的,要争取把这类材料列入可进行环境标志认证的范围之内。
会议还应行业内众多企业的迫切要求,在深入研究光钙型环境友好材料机理的基础上组织讨论了制订光钙型聚乙烯薄膜(袋)产品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组建了订标申报小组。专委会还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认证中心、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长期合作,就指导有关企业申请办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有关事宜做出部署,为从事无机粉体改性塑料环境友好材料生产的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开辟道路。
有关专家建议,从目前无机粉体改性塑料材料所处的技术性能状态来说,还不能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应当尽可能通过研究材料的配方体系和环境协调性,挖掘无机粉体材料在保护环境、回归自然方面的功效,包括焚烧、填埋或回收再生三大方面的可行性。

回答2:

一、什么是白色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