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试用期一个月,上班20天有没有工资?

2025-01-01 13: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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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虽然是试用期,仍然享有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公司应当给你结算工资;
2、由于你是因工作过度用嗓子,造成嗓子发炎,应当比照工伤处理;
3、因病无法上班,并且跟公司负责人通知辞职,按叙述是获得同意的,你并无过错;
4、由于是口头通知离职(没有书面通知),一旦发生纠纷容易扯皮,所以尽量能有书面的证据为好,如使用通知单、考勤卡、工作牌等。
5、相关法律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回答2:

应该支付工资。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快一点。不行,则要申请仲裁。但是你要提供你在该单位工作的书面证据。

回答3:

有在那工作的证据吧,务工是应该给工资的。
只是和这种公司讲理会比较麻烦,走仲裁之类也费精力。
先试着按劳动法和他们理论一下吧。

回答4:

应该要付工资,直接把他们告到劳动监察大队

回答5:

当时签合同了吗?有啥法律依据吗?不过按理说应该给工资 毕竟是为了他们公司你才嗓子发言 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下 不能这么窝囊受气 支持你维权 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