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并参加考试。应提交的资料有:(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2)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3)申请人本人近期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如果您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经两次以上达到12分,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考试。
相当于作废了 要重考 酒驾很危险的 要自己意识上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