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问题 请大家帮个忙 来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4-12-17 08:21:0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没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没帮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回答2:

公司已经给开了户,至少应该有当月的个人缴费在帐户里
公司扣除了你多少,几个月的社保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应该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的。
建议去社保局窗口找工作人员具体查询,不要用自动查询机。
向社保局工作人员了解你账户的情况,如果里面确实一分钱都没有,要找公司具体代办员问清楚了。

回答3:

你需要和你的公司商讨

回答4:

你去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该单位为你补缴你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