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你就认定这是你辞职的理由,并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2、不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依法补充建立并补交所有相关费用。
3、上述要求单位一般不会轻易给你,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
5、再说,依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有在单位工作的任何证据,工作证或者同事证言都足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成立。
直接去社会保障局告他,一般都会给
没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费,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个人认为:如果你在该公司上班时间长,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上班时间短了,你只能等(认命)。劳动法并不是保护劳动者的!(因为如果你在该公司上班时间短了,申请仲裁也拿不到多少钱,所以你耗不起,劳动仲裁如果你没关系,得拖三个月,你不上班吗?吃住等等一系列问题要面对,更何况据我所知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还要通过法院,甚至还可能要上诉到终审判决.....又何况,劳动仲裁收费昂贵,其水平和态度实在不敢恭维,虽然劳动法规定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事实上却必须通过调解,仲裁后法院才会受理.....)
这是我个人约十年前的经历,现在的情况就不知了,更何况还有地区差异,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