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17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有两种可能 一种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不判刑
这个时间没问题(在被不法侵害的过程中),对象也没问题(不法侵害者),但是度不一定(是不是非要将对方杀死才能停止对方的不法侵害,如果是的,那么可以判定为正当防卫,对方是在实施故意伤害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判定为无限防卫的)
一种属于故意杀人罪(有防卫情节,不满16周岁) 这个就是防卫过当了,这个估计判刑1年样子
当然如果防卫情节是由自己挑起的 即先激发对方对自己群殴,然后在过程中将对方杀害 这个不属于防卫情节,属于有预谋的故意杀人 ,这个估计起码3年
按照刑法的规定,已经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要承担特定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这几种特定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等。
然后分析你说的这个“被人围殴”是什么性质,没有什么理由的话,那就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判几年,不好说,要考虑到具体的情节。如果被认为属于正当防卫,或者正当防卫过当的话,那有可能不够成犯罪。
现实情况千差万别,刑罚结果绝不是仅凭一两句话就能确定的。
需要看当时情况,而且未满十六少年肯定不会徒手杀人,肯定用了武器,我需要你知道很多情况
未满十六岁,那么到底多大了?14岁是实刑的分界点。未满14周岁可以免予死刑处罚
围殴少年的人和少年是什么关系
围殴的人是什么人,一共多少人
少年方面几个人
少年为什么被围殴
少年又是怎么反击的
少年又是如何将人杀死的
少年是否又主动投案情节?
不要骗人,之前有很多类似的提问都在往自己家人方面说好话,结果造成判断不准。
那要看法院的意思了。以及犯罪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