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改委和财政局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具有各自不同的角色和关系。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为了满足公共需求,通过购买、租赁、承包等形式获取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通常由政府采购机构负责,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资源交易的机构,如土地、矿藏、水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开发、转让、租赁等交易,以及政府采购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订等过程。
发改委是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投资计划等,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同时对物价进行监控。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发改委可能会对交易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等方面进行监督。
财政局是国家的财政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等,对政府的财政预算、支出、借款等进行管理和监督。在公共资源交易中,财政局可能会对资金使用、预算执行等方面进行监督。
因此,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改委和财政局在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具有各自不同的职责和职能,相互协作、相互监督,以确保公共资源交易的合法、公正、公平和透明。
政府采购是业务,一般财政局会设立政府采购办,主要行使财政局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功能。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各个地市县设立的交易中心,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的平台并进行一定的监督职责。发改委基本和这个没关系,可以作为采购人,不是政府采购的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