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医院打胎,医院应该会要丈夫签字,这一关,你怎么过?如果可以过,那就考虑以下几点:
第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不是自然人,打掉胎儿自然不是杀人,没有触犯刑法,也就不受刑事处罚。
第二,民事上来说,孩子是双方爱情和生活的结果,丈夫对孩子的养育也做过贡献,孩子被妻子单方面打掉,丈夫是可以进行民事诉讼的。而且,如果,在丈夫没有同意,在医院也没有签字的情况下,一般丈夫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赔偿(胜诉可能百分之70)。但是,请求赔偿的数额,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太多,一般来说一个月一千块,那怀孕半年的孩子被打掉,可能会支持数千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第三,把孩子打掉再提出离婚,可能财产分配你就不操胜券了。因为,一般,法院会把孩子判给母亲(和孩子生活起居比较接近,生活得到保障的一方),所以,判给女方的财产也会比较多。但是,你擅自打胎,可能会被对方抓把柄,对方说你有过错,这样,你又没有孩子,在财产分配上就没有多少优势。
第四,如果,你对离婚后财产没有太多分配要求,也不怕丈夫向你要几千块到一万多的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话,你可以考虑这样做。
第五,你朋友已经6个月怀孕,打胎是很危险的!7个月怀孕,打胎打死的都有,你要去医院问问,给不给你打还是问题。这样的打胎,要丈夫,至少家里人签字是肯定的。
回复六楼的:我们的法律没有规定丈夫必须签字,但各医院为避免纠纷,往往强调要男方同意,这种情况全国各有不同。浙江,江苏,上海,北京,重庆一般都是要男方签字的。可以参考:
http://www.why.com.cn/epublish/gb/paper1/1171/class000100013/hwz130162.htm
所以,你想偷偷躲过丈夫这一关,必须先自己快去联系寻找,流产手术不要男方签字的医院。因为这没有明文规定,可以自己去找。
不涉及到刑法问题,不会构成犯罪.
因为在我国,孩子出生后才被视为有生命的人,才会涉及到刑法问题.
但可能对方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私自把胎儿拿掉不会触犯法律 中国在搞计划生育呀 没有出生的胎儿是没有人权的(除了在继承遗产的时候)所以 你打掉胎儿是不会触犯任何法律的 对方也不能告你 但是还是建议和对方商量 如果自己一个人做决定的话 将来离婚的时候可能给对方把柄 对方说你没有和他商量就把孩子拿掉 伤害到了对方 法院可能会认为你们的感情破裂和你的私自打掉孩子有关系 认为你有过错 这样的话你就会少分得财产 而且对方也有可能会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但是很难胜诉
同意楼上各位大侠的观点
孩子是不是你啊。。。。怎么感觉她是不是跟你有一腿
纠正一下3楼的,到医院做流产是不需要丈夫签字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