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不给劳动合同的问题

2025-01-01 09:15: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是违法的。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2:

我建议你采用这种方法来拿到自己的合同,你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诉称你从去年10月至今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样你就可以请求公司支付你每个月二倍的工资了,这样他们就会歪歪的把合同拿出来了。
同时也只有这样你如果发现里面单位单方填写的东西对你不利,你可以立刻向劳动局提出来,这样也证明了你们之间签订合同的形式是不平等的。合同对你不产生约束力。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纵横法律网 梅正刚律师

回答3:

理论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的劳动部门反映,要求他们改正。

回答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公司的行为违法。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5: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