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矿井、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在井筒施工期如何配备人员?

2025-01-06 11:20:2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筹建处,作为矿山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应该成立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在井筒施工期,除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以外,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上岗资格证书,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落实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的责任。
由此而来,基建矿井、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安全部)在井筒施工期至少配备专职3-5位专职安全人员,如果能聘用安全监理的话,能够更好的完成所承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