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违反公司规定不一定就达到单方解约的条件,还要视情况而定;
2.退一万步,即使解约了,公司也必须依法向您支付工作保险待遇,公司的做法是明显违法的;
3.您若不能与公司协商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
详情可来电联系,我仍将真诚为您解答。
纵横法律网 刘穗珊律师
你好,首先回答你单位能否和你解除合同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可以肯定的讲,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再回答你关于工伤待遇的问题: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你负次要责任,已经认定工伤,你一定有权利享有工伤待遇
最后再说怎么解决:如果单位真像所说的那样做,单方解除合同,剥夺你享有工伤待遇的权利,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你好,这种情况由于你有过错所以单位是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
还没办理离职,就是还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就应该遵照合同承担相应的补偿。
违法,如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有权单位辞退你的,你仍享受工伤待遇。
有争议,请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