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12-14 12:29:1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1.即借条与欠条应视其实质内容确定其法律效力。 2.一般情况下,借条反映的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这个时间借条就是一个借款合同。只不是称谓不同而已。 当然,如果借条也的是其他内容,那又另当别论。 比如,写着“借用名字出版”的这种所谓借条,就不是借款合同。土一点说,写着借钱内容的借条就是借款合同。借其他东东的,就不是借款合同。“款”明摆着就是钱嘛,哈。 3.合同法206条是可以适用的。 某些内容可能合同法与民法通则会有一些些的冲突,当出现冲突时,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当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不过合同法206条的内容与民法通则是没有冲突的,因此不要想太多。 4.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 以上的专家们已作了回答,来补充一点。 几种情况分析如下: (1)借条写明还款时间。则以还款日期开始起算诉讼时效。 (2)如果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以借条落款时间为诉讼时效起算点。即借的时间开始起算。 (3)借条写明还款时间,但属于分期付款的,则以每一笔款项应还的时间为起算时间。每一笔分期款项的诉讼时效是不同的。 5.当然还涉及借条是否合法的问题。 不过这个问题基本上不会涉及。因为很少借款不合法。 除了高利贷。但是也仅就高利贷本身而言是违法的,借款还是要还的,只不过利息不能算那么高就是了。

回答2:

回答3: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