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支教回来后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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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20: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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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西部支教: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扩展资料:

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2012年8月1日起)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

团体人身综合保险条款包括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疾病门诊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出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住院生活津贴保险、急性病身故或全残保险,保额从1.8万元到120万元不等。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回答2:

  志愿者在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报考研究生总分可加10分。
  据悉,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包括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报考研究生、报考公务员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在服务期间,志愿者除可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等保险外,还享受每人每月600元的生活补贴,在西藏服务的为每人每月800元;可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对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将积极协调银行等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报考研究生时总分可加10分;可以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