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走了
1-5/11=6/11
相遇时间是
6/11÷1/5=30/11小时
甲行了
4.5×30/11=135/11千米
两地相距
135/11÷5/11=27千米
呵呵 鄙人不才
竟然会做这道题 呵呵
甲走5/11 则乙走6/11
而乙走全程5小时
则走611路程要 5*6/11小时
此时甲也走了5*6/11小时
而恰恰甲每小时走4.5千米
所以可以求出来甲走的路程5*6/11*4.5=135/11(千米)
甲走了全程的5/11
所以全程是135/11除以5/11 即27千米
乙走了1-5/11=6/11,与甲行的路程比是6:5,时间比是6:5,
甲走完全程需要 5÷5×6=6(小时)所以4.5千米是全程的六分之一,
两地相距 4.5÷1/6=27(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