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规定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试用期,是双方的互相选择期。必须给工资的,至少要按日计算工资。
当然可以,即使签了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就可以了 更何况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