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遵守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并监督执行;(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与安全有关的各种法规和规程制度;(3)及时反映和按规程规定处理一切危及人身和设备系统安全的情况;(4)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5)有权拒绝接受和执行有明显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重大损坏的违章指挥;(6)对上级单位和领导人的决定和命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意见;(7)积极参加安全检查和安全日活动;(8)积极参加技术革新、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