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者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失误可以按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的,但公司规章制度也不能乱规定的,劳动法中是没有规定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赔偿的。加上你是第一天上班,他又没有给合同你,你应该是不用负什么责任的,想走的话,试用期是提前三天申请就可以了,看你的情况,公司难为你的话,就去劳动部门投诉吧!
法律责任是没有,但算违约,如果不想交那个钱直接走也没关系,刚去上班就掏钱谁也不愿意,这种事情你走了也不会有人找你的。应该是私营的吧,正常的情况下货单出现问题,如果可以联系到购货单位的话可以直接去说明情况是可以要回来的,
你在试用期内辞职,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达到解除劳动合同辞职的目的。
至于前面的事,你工作失误是事实,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是现在不必直接垫付这笔钱,应该先由公司与对方交涉,要求对方返还这笔钱,最终采取法律手段无法追回才能确定公司实际损失,之后才涉及到你是否该赔偿,该赔偿多少的问题。 对此问题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