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艳遇
在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并不是穿越,这是只属于我的爱情传奇。
和风煦煦,暖阳当空,翠绿的树叶在头顶沙沙作响。这样的天气让人分辩不出季节来,依稀是到了夏末初秋时分。
我揉了揉酸痛的腰,继续在这陌生的林间漫无目的的前进着,第一次体会到没有交通工具是怎样的痛苦。
来到这个鬼地方已经两天了,这两天里的生活却连乞丐都不如,不过是饿得受不了,想讨口饭吃,却被一群穿着古装的庄稼人拿着锄头追赶,骂我是妖孽。天地良心,我可是祸真价实的人类,不过是服装上有点差异而已,想当初我发现自己穿越了时也没像他们那样大惊小怪过。
之所以说是穿越,是因为我实在找不出别的理由来解释我此刻的处境。熬了二十三年,好不容易走了回大运,被一家跨国大公司破格录用,眼看着从此跻身白领行业,谁知,刚签了合同,还没有体会过一天白领生活,便在电梯里失去了知觉。和很多年前流行过的小说里写的一样,一觉醒来,就到了这个莫名的地方。
作为二十一世纪末期的新新女性,穿越早就成了过时的梦想,我不知道自己这算是怎么回事,但历经了两天的恐惧与惊魂过后,我现在做梦都想马上回到我自己的世界中去,过我美好的白领生活。可是,一连两天,我都没能在这个世界找到一点现代元素,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灵魂依旧与自己的*牢牢结合在一起,否则,我一定会以为自己人格分裂产生了幻觉。
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走过这么久的山路,加上饥饿,我的体能已经严重透支了,正准备找个地方歇一歇,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阵异样的响动,吸引了我。
虽然到这里只有短短的两天,但已让我掌握了不少野外生存的必备知识,至少,在听到有异常响动时,我会先找棵大树爬上去,因为,危险无处不在,昨天我就差点被一只觅食的老虎叨走。
站得高果然看得远,刚爬上枝丫,我一眼便看到了不远处有人骑着马朝我的方向驰来。马上的人一身月白色飘逸的轻衫迎风摆动,隔得太远,看不清面容,只依稀辩出是个男人。
终于看到人类了,(之前把我看作妖孽的庄稼人被我直接忽略)我垂头瞅了瞅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了点,却是我从一户农家偷来的,正所谓入乡随俗,现在自己的装扮至少也像个当地小村姑,如果上前去搭讪的话,兴许还能搭个便马,了解一下这里的情况。
就在我盘算之际,那一人一马已经近了,我正要跳下去来个横空出世,匆匆一瞥间,整个人却呆住了。
轻衫男子似在一路欣赏着这山林的景色,策马缓行,那种慵懒中透着几分清冷的气质让人怎么也无法忽略他的存在,尤其是眉宇间那种淡定自若,仿佛世界都在他的掌控之中,又仿佛,他已置身世事之外。
不同于我所见过的任何一个异性,这个人有一种从骨子里迸发而出的野性,隐隐的透着危险,却又神秘得让人想要一探究竟。
我这才留意到,他身上那月白轻衫看似简单,布料却如丝质般滑腻,在这远古蛮荒的年代,能穿得起这样精致布料的,想必身份也非同一般了。这让我越发的好奇,这样出色的男人,怎么会出现在这荒郊野外?莫非,真如书上所说,穿越必有艳遇?
就在我心跳如雷的傻傻盯着马背上的人发呆时,那马突然在我所栖息的大树前方停了下来。
我的心差点跳出了嗓子眼,他也发现我的存在了?
也好,我正愁着不知要怎样和他“邂逅”呢,不如,就套用一下电视里的对白,假装家遭横祸,被仇家追杀好了,看他也颇了几分像“武林中人”,也许是受电视的影响,像他这样穿着不俗,骑着骏马出现在野外的,必定是有两下子。且不管这么多,总之,最终的目的先结识一个“靠山”,解决一下自己的民生问题再说。
就在我打好了算盘,想要从树上滑下去时,突然林中又传来“簌簌”的怪响,声音渐渐逼近,好像有什么东西正以奇快的速度朝着我这边包抄过来。
我站得高,放眼望去,便见自己周围的树木都在抖动着,仿佛里面藏了什么怪物一般,而且,从树叶抖动的叶浪来看,有一群什么正围过来。
这次,又会是什么怪物?
我的心立时比刚才看到帅哥跳动得还要厉害,忙打消了下树的念头,紧抱着树干,警惕的望着危险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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