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就职期间签署了经济担保书,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离职了是否要拿回经济担保书?

2024-12-12 15:33: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因此公司要求签署经济担保书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用户可根据个人所需是否拿回经济担保书,本身不受法律保护的担保书,拿不拿其实都不会对用户构成威胁。

回答2:

你没有披露“经济担保书”的具体内容,所以无法做出针对性的回答。

回答3:

只要没有交保金。担保书就是废纸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此条,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本来就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