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有按揭贷款了,只要按揭贷款金额不是贷款人难以偿还的巨额债务,新购住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已购买过的住房是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郑州住房公积金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您好,可以,合肥公积金贷款主要核查购房人家庭(夫妻加未成年子女)名下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公积金贷款次数达到2次,将拒贷,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核查商业贷款记录。合肥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有四条:借款人申请的公积金在合肥缴存,近六个月连续足额缴存,目前在缴存状态,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已经有按揭贷款,也是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两种贷款是互不影响,互不干涉。
公积金贷款是专款专用的,之前商业贷款对公积金贷款影响不大,最大的影响就是商业贷款未还贷款部分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最高金额的。
借款人有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严格核实借款人的家庭收入及还款支出比例,即: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家庭总收入的50%,贷款额度最高10万元,只能采取两名人员担保方式。
两名担保人是在德州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其中一名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此外,已办理一年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所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35万元。
扩展资料:
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
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你现在有一套房是按揭贷款,现在还处于还款状态,你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这套按揭房的还款。
具体手续是:携带购房贷款合同、本人身份证、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也有叫“公积金提取申请”的)、结婚证户口簿(配偶方一起提取时需要)、还贷卡等有关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时间有规定,一般一年两次, 上半年、一半年和一次,具体你可以问一下贷款银行)。
你如果急需资金,可用你的另一套房(没贷款,02年全款买的)做抵押,申请商业贷款。
看具体情况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