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取得的占地批文是2008年1月1日前的,就应按老税率算。应缴纳。免征只有两种情形:(一)军事设施占用耕地;(二)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所以,政府划拨土地,只要不是上述两种情况,也应缴纳。
按2006年占地时的税率虽然工程用地是政府无偿提供,他相当于免除了你的租金,但是没有免除你的税金,比如说我把我的汽车无偿借给你开,但是加油的钱你是不是得自己出啊,一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