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2009-12-28
一、总则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为激励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和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与资助机制,学校设置了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实行学年动态评选、调整,以有效调动硕士研究生学习积极性,激发硕士研究生学习潜力。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运输学院2009年起录取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本办法自学院学位分委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院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参评对象
1. 学院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在职生,也不包括港澳台研究生、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定向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办理)均有申请奖助学金资格。
2. 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不得参与评定下一学年的奖助学金:
(1)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
(2) 署名(不论署名次序)公开发表论文有剽窃、伪造实验数据或有其它违背学术道德行为的;
(3)学位课程考试有两门及以上不及格者或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不及格并且第二学期补考仍不及格者。
(4)第一学年学位课学分缺2个以上者。
(5)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6)无故不报到注册者。
三、奖助学金等级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按两年发放,每年评定一次。等级和标准如下:
1. 第一年
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的奖助等级和资助标准见表一
表一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标准
等级 占总数
百分比 奖助标准(元/生年)
学费
(奖学金) 生活
津贴 总额
二等 40% 8000 3000 11000
三等 20% 8000 0 8000
四等 20% 4000 0 4000
2. 第二年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学年的奖助等级和资助标准见表二:
表二: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基本奖助学金标准
等级 占总数
百分比 奖助标准(元/生年)
学费
(奖学金) 生活
津贴 总额
一等 15% 8000 4500 12500
二等 30% 8000 3000 11000
三等 20% 8000 0 8000
四等 20% 4000 0 4000
四、评定组织
1. 管理
(1)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全面工作,指导检查奖助学金的评定和落实情况。
(2)财务处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2. 决策监督
(1)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部分导师共同组建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每次奖助学金评定前,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名单须在学院网上公示。
(2)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组织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奖助学金评定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3. 执行
(1)运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的组织与管理。核定和发布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各专业各等级奖助学金名额。审核有效参评学生名单。提供参评学生学位课成绩。确定导师或导师组综合素质总分值。
(2)班级学生评定小组
由各班学生推举具有代表性人员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成员由5名学生组成,其中研会干部、班委最多占2名。各班评定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备案。评定小组参与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组织制定本班“社会工作”评分办法,组织本班奖助学金评定具体工作。同一专业分为两个及以上班级的,除社会工作成绩按班评定外,总成绩多班合并按专业统一评定。
五、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定程序
1.根据学校硕士研究生各等级奖助学金比例划分的有关规定,学院根据学校规定的指标分配比例并考虑各专业具体情况进行核算,为各专业分配基本奖助学金指标。
2.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校外推荐到北京交通大学、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两种))第一学年原则上可享受二、三等基本奖助学金(录取时明确为自费生的除外)。同时为保障统考生在奖助学金评定中的公平性,推荐免试研究生享受二等奖助学金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二等奖助学金总名额的50%。
3.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本校国防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统一为“三等”,外校国防生统一为“委培”。
4.原则上第二志愿调剂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但个别专业可适当考虑。
5.在考虑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保送生根据复试成绩、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评定奖助学金等级。统考生根据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评定奖助学金等级。
六、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评定程序
1.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学金按照德育和智育表现进行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标准按实施细则执行。
(1)德育表现主要评定研究生是否有参评资格,实行严重违纪违章一票否决制度。德育成绩一部分由班级评定,另一部分由导师评定。
(2)智育表现评定内容包括课业成绩和科研成绩,主要由学位课成绩、学术成果、科研参与情况确定。
2.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年奖助学金评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专业集体评定,第二阶段为争优评定。学院在学年末,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和实施细则部署二年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和评定实施细则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1)名额分配。学院按一、二等奖总人数的10%分别预留一、二等奖争优名额,扣除争优名额后剩余各等奖助学金的名额按专业人数比例分配给各专业。
(2)第一阶段评定。所有申请学生先参加专业集体评定,评定结果公示后,获三等及以上奖助学金的同学可申请参加第二阶段的争优评定。特别突出者需经导师同意,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通过可以参加争优评定。
(3)第二阶段评定。争优评定不分专业,采取全院统一答辩的形式进行,按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二等奖助学金名单。
(4)通过争优答辩奖助学金等级提高的同学,原奖助学金名额原则上返还学生所在专业,按专业成绩依次递补。如返还名额超过该专业能够递补同学人数,多余名额按各专业同等级奖助学金实际获奖比例,从低到高分配。
(5)评定结果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学院公示结束后将评定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七、特殊情形
1.出国、出境留学或者参加国内交流三个月以上的;申请休学的、中途退学的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和发放奖助学金。
2. 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不及格者、第二学期补考及格的学生可参加奖助学金评定,但该门课程按60分参评,并且最终奖助学金等级在评定结果的基础上降一等。
4.第一学年学位课学分缺2个及以下者可参加奖助学金评定,但最终奖助学金等级在评定结果的基础上降一等。
5. 无故晚于规定报到时间注册者降级一等。
6.其他特殊情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办法由学院研究确定。
八、异议与仲裁
1. 学生如对奖助学金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匿名不予受理。
2. 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对申诉进行仲裁。
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本细则根据《交通运输学院硕士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制定,用于细化评价指标与评价过程。
研究生奖助学金综合评定采取百分制,由四项指标组成,评分办法如下:
一、学习成绩(60%)
为所有学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由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供。
二、学术情况(20%)(注:2010年度研究生申请奖助学金的成果有效时间为2009年9月1日-2010年6月30日,由导师、学生班级共同认定、学院审核)
1.论文发表(按科技处标准,下面所列第①②类论文正式盖章的录用通知有效,第③类论文必须正式发表)
①当年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期刊上发表SCI检索论文每篇加15分,EI检索论文每篇加10分;②其他一类论文每篇加6分;③国内检索论文每篇加3分。
注: 《物流技术》、《综合运输》上发表的论文按国内检索论文计算,且总计加分篇数不超过2篇;国际会议论文要求全文正式出版并有出版书号,如无检索号按“国内检索论文”计算。
2.当年度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每项加15分;
3.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获得软件著作权每项加1分。
4.当年度在全国或省部级以上竞赛(学校主管部门备案认定)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前五名,第1名加10分,第2、3名加6分,第4、5名加3分。参加“慧光杯”学术论文竞赛的第一作者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
5. 其他有同等于上述学术贡献者,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可适当加分。
以上各项总加分不超过20分,超过按20分计算。
三、综合素质评定(15%)
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平时表现,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科研参与情况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分,15分为满分。
评分办法:导师或导师组综合素质总分值 分, 为导师或导师组所带学生总有效参评人数,导师或导师组根据学院核定的总分值 ,分配每个学生的得分,每个学生最高分为15分。如导师认定综合素质成绩需突破总分值 ,可推荐参加第二轮争优评定。
四、社会工作(5%)
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指导下,由学生班级参考《交通运输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以及学生承担社会工作和参与集体活动的情况,结合班级实际制定本班评定办法,经全体学生讨论通过(2/3以上),报学院备案。
评定工作要求班主任参加,班级评定小组根据学院安排履行评定程序。
计算基数为有效参评人数。总分为5分,各班评定为5分、4分、3分、2分、1分的学生比例分别15%、30%、20%、20%、15%,各分值人数按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取整。
专业硕士第一年没有奖学金,第二年有。
奖学金等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具体前百分多少为一等给忘了,至少百分之八十的学生有奖学金。
一等 免学费,每月350补助
二等 免学费,每月250补助
三等 免学费,无补助
四等 免一半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