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3000元,律师收取是合法的,你撤诉不是律师的原因,所以你已付律师费2000元后再依法补给1000元是正确的,其他费用不需再付,律师依法应该根据你的要求帮助你去撤诉,不过你应该给律师相应的旅差费用,这也是合理的。
您可以只支付3000元,后4000属于违法风险代理,按照规定劳动纠纷是不能风险代理的。
按照你和律师的委托合同办理。
1、给他100元材料费吧,你遇着黑心律师败类了。
2、你聘律师的案件已经不存在了,你和律师的合同因失去履行的目的,没有履行的必要了,这种情况就是合同法离得情势变更,直接通知解除就是。
3、那律师要是讹诈你你就去当地司法局或律师协会控告他,现在正在整风,没他好果子吃。
4、上法院你也不用怕,这事不许风险代理,合同也是违法无效的。
完全可以,合情合理。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