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是指在其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2001年11月1日以前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时、未满14周岁的内地人。自2011年4月1日起,亲生父亲或者母亲于1979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前首次取得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共安全局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香港居民在内地的“超龄子女”申请受理时间将另行公布。你符合条件申请,但不属于第一批的申请范围,需等待另外的申请受理时间。
现在宣布的是1979年之前去的父母
而且子女在父母亲取得身分时,不满14岁
你现在是不符合,应该暂时不会有第二批
我是香港的
因为你父亲拿香港身分证的时候你才12岁,所以你也属於合资格的超龄子女。
但由於现在政府只放第一批,后面的情况不知道。
所以你能够来香港,但不知道甚麼时候政府才会放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