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要支付培训费?违约金?

2024-11-27 14:47: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属于用人单位一般性的入职培训,不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而且这种入职培训应该是免费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要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且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提前离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个前提必须是单位出培训费了,并且要有培训费支出的发票,单位实际没有出培训费或者没有培训费发票的,你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合同有约定也是无效的,如果单位一定要你支付违约金,你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确实出钱了并且有培训发票,那么你提前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回答2: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故单位与你约定的服务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服务期,无效。

回答3:

1.你在试用期期间提前3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用人单位误解了培训费的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故单位与你约定的服务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服务期,无效。

2.服务期约定无效,当然没有违约金之说

3.不用理会,直接闪人。

回答4: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同时就培训相关内容约定违约金的,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回答5:

1)现在在试用期如果我要辞职,公司要我赔培训费、违约金什么的合理吗?
不合理
(2)以前我签了合同和培训协议,是不是表示如果我要走,就一定要按照约定赔钱给公司?
这是一个法律上的误区,在劳动法中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当事人之间能不另行约定。
其中一种是单位给劳动者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但你的情形并不属于此种情况,因为,培训费的含义是特定的,他必须是公司支付给第三人的并且是专业的。
因此,你无需支付违约金。
(3)如果公司要我赔钱,我该怎么办?有什么相关法律能帮我?
不需理睬公司无理要求。详细情形可以看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