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的存货一般分为: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库存商品)。
一、对于“原材料”,需要计入成本的首先是 采购成本,即税后价格乘以采购数量,另外当运费所占比重较大同时也可以准确计量时,也需要计入原材料成本,除此之外有些原材料的价值比较低,装卸费用所占比重较大,也需要计入原材料成本,总之,除价格外的其他直接发生在原材料采购过程中的所占比例较大的项目均应计入原材料成本。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准确核算产成品的成本,为市场定价提供尽可能准确的信息。当然如果公司的定价程序比较科学,不需要依赖原材料成本信息,也可以只将采购成本计入成本,其他的全部计入管理费用,这样的话,会计工作比较简单,但是不好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在制品的计价主要有三类。第一种是核定正常生产状态下滞留在生产环节的在制品的价值(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折旧、电费、工具消耗等制造费用),把它做为每一会计期间末的在制品成本。这种方法适合于流水作业(或可按流水作业处理)的生产方式,优点是期末结账简单,缺点是初次核算麻烦,生产状态发生变化时需要重新核算。
第二类是只计算滞留在在制过程中的材料成本,将其作为在制品成本。适合于加工费用所占比例不大的情形。优点是不需要准确计算产品的加工费用,缺点是需要盘点期末在制过程中的原材料。
第三类是既要计算在制过程中的原材料费用,也要计算已发生的加工费用(一般用约当产量法,你懂得)。优点是可以准确反映期末企业的资产状况。缺点当然是核算麻烦了。
三、产成品的计价是倒轧出来的,即:
产成品=期初在制品+当月投入的原材料、人工成本以及制造费用-期末在制品
当然如果不是单一产品,需要在不同产品间进行分配。
也有按定额成本结算的,但是那样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导致生产成本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从财务上不宜发现,会留在在制品中,形成企业的潜亏。既不能正确反映经营状况也不能准确反映资产状况,不做推荐,虽然不少会计在用。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存货的特点是其流动性,不断地处于购置、耗用、重置过程中。因此,其价值随着实物的耗用而转移,随着销售的实现而及时得到补偿。包括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一般对企业存货范围的确认是看其对货物是否具有法人财产权(或法定产权)。法定产权属于企业的物资,无论其存放出于何种状态,都应确认为是企业的存货;反之,凡是法定产权不属于企业的物资,即使存放在企业,也不应确认为企业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