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和家政公司之间是一种劳务派遣关系,属于我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范围。
1、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和家政公司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适用劳动法
一、劳务派遣,是指由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被派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务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分离。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家政(保姆)服务是一个复杂的个性化技能服务与环境、文化、心理的适应性调节及融合默契过程,
其供需匹配的满意程度受到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
传统的家政服务供需匹配方式只强调雇主对家政从业人员的劳动力技能,薪酬水平、健康状况、年龄性别及从业经历等基本条件的要求,
难以考虑到双方在文化背景、行为方式、生活习惯及心理特点方面的差异与冲突,匹配效率低下、满意程度不高。
佳务士家政公司针对上述问题作出重大变革,为家政服务提供了一种多样化,更高要求的匹配方法。
通过聚类和匹配两个过程来实现雇主与家政从业人员之间的供需匹配。(客户自己搜索)聚类过程主要实现简单匹配,满足的是一些客观条件;
(公司后台搜索)匹配过程主要实现复杂匹配,满足的是一些主观条件。
家政公司不论是在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还是企业都是形成了劳动关系,应该受劳动法调整。
你好,首先你雇保姆的关系要清楚,是家政公司给你安排的还是你自己在外找的,如果是家政公司给你安排的话,就和你没有雇佣关系,是家政公司和你发生关系,如果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的话你也有连带责任,毕竟你是收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