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白你的问题。
简单说:
离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不管用的哪一方姓名)。
离婚后,经过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归属女方并且以后归女方付款,其全部法律产权归女方,不过建议尽快变更房产证姓名,凭协议或者判决就可在房产局办理。
注意!现在房产归属权是属于有名字的一方!无名字的,无论你们是不是结婚或者其他关系,没任何的处置权!这是去年开始执行的法律规定!不要以为还有婚姻关系这房子就和你有关系,没名字的,这房子就没你任何关系!!所以有这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到相关部门问清楚!
直接转到女方名下或到公证处公证该房产所有权归女方,女方有处置权。
那你想问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