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某个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子要上战场,与他许下一生的女孩为了他,每天默默地许下一个愿望,然后把一棵种子埋在湖边。女孩细心呵护着每一颗种子,因为她深信每当种子发芽时,随着种子所许下的愿望也就能够得到实现。
她的好友问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她也只是摇头笑笑不作回答。
她所许的愿望只有一个——希望他能够平安……
但是战争结束了……
男孩子并没有回来……
女孩仍然执着地守护着她为男孩所种下的每一颗种子,尽管在战争结束的五年后,村里的人都劝她放弃。
父母替她物色了一户又一户的人家,女孩仍旧不为所动。
终于,她的父母被逼急了,在不理会女孩的抗议之下,他的父母硬是把她许给一户城里的人家。
女孩试过用任何的方法去拒绝这桩婚事,但都没有产生效果。
但在举行婚礼的前一晚,女孩突然不再抵抗,乖乖地穿上那让全村女子都羡妒的礼服。家里人知道她终于想开,欢天喜地的去筹备明天的婚事。
却不知道女孩其实已悄悄地下定决心,她要守住自己和男孩子的诺言。
婚礼当天,几乎全村的人都集合在丘上的教堂。
他们都衷心祝福这一对新人,但当新娘出现在地毯的另一端的时候,所有人都呆着了,新娘的礼服不是白色的,它被新娘手上的血染成红色的。
看着受伤的新娘,尽管新郎力排众议要娶她,但所有的男方家人都坚持着要退婚。
女孩终于得到她要的宁静,因为她被逐出家里和整个村子。
十年、二十年、四十年、六十年。
早在人们忘记这段故事的时候,女孩仍然默默地灌溉她的森林,尽管她已青春不再、轻灵的脚步变得沉重、乌黑的头发早就变得花白、青春的脸庞也被岁月刻下一道又一道的疤痕,但是女孩仍然没有停止。
她还是每天陪伴着她的树,直到天黑在回到自己在湖边搭的小茅屋。
女孩死的很孤独,因为她的树不能在她生病时照顾她,替她叫大夫,救她的性命。
几个村里的小伙子看的不忍心,于是几个人把她葬在湖边的一棵树下。
说也奇怪,从那天开始,尽管其它的树都会随着季节的变换而有枯有荣。
但只有那棵树,据说从那一天开始就不曾再掉过一粒果子,谢过一片叶子。
仿佛周围的时间都停留在那一刻,不再流动。
从那一天起,湖边多了一个传说。
不管男女,只要能够跨越那片森林并在许愿树前埋下一颗附有自己愿望的种子,那么他的愿望一定会实现。
当然,前提是他必须是真心真意的。
听福伯说完整个故事的时候,我握住小妍的手不禁紧了一下。
小妍仿佛了解我的心意地回握了我一下。
其实我们都不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几乎整个村子的年青人都是听福伯说故事长大的。
但是今天的故事对我特别有意义。
因为,我后天就要随驻守这里的军队上战场了,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回来,小妍答应我。
她不会去送我,因为我离去的时候,她会站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颗种子,
但是我希望小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孩那么傻。
没有人需要牺牲自己的一辈子去证明自己有多么爱地一个人。
因为那只会让你爱的人更加心疼。
“那,那个男孩子到底去那里了?”
这是每当我们听完故事一定会问的问题,但尽管我从八岁问到十八岁,福伯永远是用一个笑容,再摇摇头来回答我们,然后再用他的拐杖撑起自己微跛的身躯,缓缓地踱步回家,做为每次的结束。
但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在每一次故事结束后发出同样的问题,因为我们相信福伯只是卖个关子,总有一天他会告诉我们男孩到底去那里了,其实我们早已不下千万次地去臆测故事的结局。
像是男孩子死了、变心了、受了伤所以没办法回来。
甚至连福伯就是那个男孩的说法都出来了,但是我们并没有妄下断语,因为我们相信,从福伯口中出来的结局,一定比我们的要更动听,也更动人。
“我想,我可以回答你们那个男孩去那了。”
听到这句话,我们每个人都转身回望这个从一开始坐在我们身后跟着听故事,却毫不起眼的年青人。
他大约二十上下,从福伯刚开始说故事时在我们身后的一棵树下乘凉。
本来也没什么人留意他,但他的惊人之语倒是吸引了我们全部的注意力。
“怎么了?干嘛直楞楞的看着我?你们不想知道后来的故事吗?”
年青人笑着说。“想!当然想!”
不知道是谁先说出了这句话,但是我想应该不会有人怪他的唐突,毕竟这个故事从小就在我们脑海和梦境中不知道回荡过多少次。
终于可以在今天听到整个故事,也算是给我的临行践礼吧!
正当每个人准备听年青人继续说下去的时候,福伯反而说了一句话:“也该是时候了,年青人你跟我来。你的故事,应该是先说给她听。”
说毕,他就拄着自己的拐杖,缓缓地向村子的另外一头走去。
而年青人仿佛也知悉福伯的心意,没有多问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福伯的身后,留下一脸错愕的我们。
但是当然,我和小妍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我们俩个很有默契的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偷偷地跟在俩人的后面,留下了更错愕的他们。
福伯缓步走着,年青人也默默地尾随在后,我和小妍也偷偷地跟在后面。福伯三不五时地向后看,显然不想让我们跟着他们,所以我和小妍也不敢跟的太近。
还好这片树林是我们从小的游戏场所,所以虽然我们一直保持一段距离,倒也不至于跟丢了。
走过了村子、越过了小溪、穿过了森林。福伯带着年青人到一棵大树的荫下。那是一棵很奇特的树。尽管当时已是秋天,周围的树也开始枯黄 ,但唯有它仍维持着盛夏的模样。
“这....就是许愿树?”年青人问。
“对。这也是她为他种的树。”福伯说。
“那么,我想我应该先介绍我自己是谁。”年青人说着,边放下了他的行囊。还有他手中捧的坛子。
“不用了。你来只是告诉她后面的故事!”福伯打断了年青人。
但年青人只是耸耸肩,轻轻地坐在树荫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继续整个传说。
其实,男孩并没有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很幸运地存活了下来,但是他并不快乐,因为在一次掩护村庄的行动当中,他发射的子弹打中了一个随同村人逃难的女孩。
子弹打在她的背上,却狠狠的击在他的心上。同伴们劝他不要负这个责任,甚至有人愿意替他“解决”整件事。
但是男孩都拒绝了,他不愿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而造就更大的错误,所以他决定负责。
男孩静静地坐在女孩的床边,尽管村人对他有所指责、同伴对他有所不谅解,男孩都只是默默承受,因为他的心全都系在女孩的安危上。
女孩终于醒了,在他不吃不喝的第五天。但是,女孩从此没有办法再走路,子弹击中了她的脊椎。
男孩为了负责,自愿肩负起照顾这个女孩的责任。在战争结束之后,男孩也没有回家,他甚至克制自己不要写信回家。
他希望女孩当他死了,那么她才可以找自己无法给她的幸福。
受伤的女孩知道男孩并不快乐,她不希望自己的不幸带给别人不幸。
男孩被她的善良感动,男孩下了一个决定,向她求婚。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
时光飞逝,转瞬间这一对新人已经是一对老夫妇了。尽管年老的两人行动都有所不便,但他们仍然相互敬爱、扶持,直到老爷爷死去的一年后,当老奶奶在整理他的遗物,不经意的翻阅他的日记时,才赫然发现老爷爷根本不曾忘记过女孩。
老奶奶每翻一页,就哭一次,她心疼老爷爷的苦心,他明明就不曾忘记过那个女孩,却为了老奶奶而留在这里,而且不曾在她面前显露过他的一丝痛苦,但是在日记里,他对女孩的思念却深刻到令人心痛,也许他真正心爱的是那个女孩,但他却没让她因此受到一点委屈。
老奶奶决定要把老爷爷送回故乡。
她累了他一辈子,是该让他回去的时候了。
“就是这样。”年青人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本日记。
“这是他用对女孩的思念写成的。另外,我还有一句话想说。”年青人说。
“老爷爷他,到死也没有背叛女孩,他虽然和老奶奶结婚,但是老爷爷从来没做过对不起她的事。我也不是他们的孙子,我只不过是一直受他们照顾的孤儿罢了。”
“原来如此,你也该放心了,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你。”福伯一手抚摸着树,一边喃喃自语。
“还有,”年青人拿起他一直捧着的坛子。
“这是老爷爷的骨灰,老奶奶托我一定要把他埋在女孩的墓地上。”“你就把它埋在这就行了,这整片树林都是她的墓园。”福伯说。
年青人在树下挖了一个洞,小心地把坛子和日记放进去,再埋起来。
“那么,我就此告辞了,我必须赶回去和老奶奶报告。”年青人说完,对福伯微微鞠躬,就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了。
福伯就一个人静静地拄着拐杖,坐在树下。
也不知道了过多久,森林的雾渐渐地大了起来,福伯这时突然说了一句:“你们先走吧,我还想再坐一会儿。”我和小妍很有默契地转身,悄悄地走了。
回程雾很大,路上的景物和来程时看来完全不同。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
但是我看到除了我们之外,还有另外一对情侣在这里,我转头想问小妍她是不是和我一样看到了,没想到小妍笑笑对我说:“不管是不是『他们』,我们都没有必要打扰他们。”
我也笑了。对啊!换做是我,相隔了那么久,我也不希望被人打扰啊!
隔天,我随军队的列车离开了。小妍依照约定没有来送我,因为我知道,此时的她,正在许愿树前为我埋下一棵种子。
一个月后,我在部队里收到一封小妍寄来的信。
她说福伯走了,在他自己的床上。福伯走得很安详,因为当村人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脸上带着微笑。
另外还有一件事,原来福伯在走前交给小妍一封信,交待她在他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才准打开,现在他走了。
于是小妍打开信。
才知道,原来福伯就是当年的新郎,他一直后悔当初坚持要娶女孩过门,更后悔他没有坚持留下她。
所以他化身“福伯”,就是为了要守护着她,也为了能够让这个故事流传。
现在他等到男孩回来了,他也应该功成身退了,他毕竟守候了她六十年,他也累了,想休息了。
我一口气读完小妍的信件,把整个故事在脑海中完全地串联起来。
我被整个故事感动不已,不管是女孩、男孩、福伯、或是受伤的女孩。
都是真正懂爱,而且用心去爱的人。
信末,我看到小妍留下的一行字。
她说:“附注:不管怎么样,答应我,不要乱开枪。”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
看此文章前,先准备好手绢。。。。
超感人的
一个个无情的误解,纷乱了幸福的脚步。当命运的死结终于用代价打开,一切都为时已晚。接婆婆来家安度晚年,结果却背离我们的初衷。
结婚二年后,先生跟我商量把婆婆从乡下接来安度晚年。先生很小时父亲就过世了,他是婆婆唯一的寄托,婆婆一个人扶养他长大,供他读完大学。“含辛茹苦” 这四个字用在婆婆的身上,绝对不为过! 我连连说好,马上给婆婆收拾出一间南向带阳台的房间,可以晒太阳,养花草什么的。先生站在阳光充足的房间,一句话没说,却突然举起我在房间里转圈,在我张牙舞爪地求饶时,先生说:“接咱妈去。”
先生身材高大,我喜欢贴着他的胸口,感觉娇小的身体随时可被他抓起来塞进口袋。当我和先生发生争执而又不肯屈服时,先生就把我举起来,在脑袋上方摇摇晃晃,一直到我吓得求饶。这种惊恐的快乐让迷恋。
婆婆在乡下的习惯一时改不掉。我习惯买束鲜花摆在客厅里,婆婆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你们娃娃不知道过日子,买花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我笑着说:“妈,家里有鲜花盛开,人的心情会好。” 婆婆低着头嘟哝,先生就笑:“妈,这是城里人的习惯,慢慢的,你就习惯了。”
婆婆不再说什么,但每次见我买了鲜花回来,依旧忍不住问花了多少钱,我说 了,他就“啧啧”咂嘴。有时,见我买大包小包的东西回家,她就问这个多少钱那个多少钱,我——如实回答,她的嘴就咂的更响了。先生拧着我的鼻子说:“小傻瓜你别告诉她真实价钱不就行了吗?”
快乐的生活渐渐有了不和谐音。 婆婆最看不惯我先生起来做早餐。在她看来,大男人给老婆烧饭,哪有这个道理?早餐桌上,婆婆的脸经常阴着,我装做看不见。婆婆便把筷子弄得丁当乱响, 这是她无声的抗议。
我在少年宫做舞蹈老师,跳来跳去已够累的了,早晨暖洋洋的被窝,我不想扔掉这惟一的享受,于是,我对婆婆的抗议装聋作哑。婆婆偶乐帮我做一些家务,她一做我就更忙了。比如,她把垃圾袋通通收集起来,说等攒够了卖废塑料,搞得家里到处都是废塑料袋;她不舍得用洗洁精洗碗,为了不伤她的自尊,我只好偷偷再洗一遍。
一次,我晚上偷偷洗碗被婆婆看见了,她“啪”的一声摔上门,趴在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大哭。先生左右为难,事后,先生一晚上没跟我说话,我撒娇,耍赖,他也不理我。我火了,问他:“我究竟哪里做错了?” 先生瞪着我说:“你就不能迁就一下,碗再不干净也吃不死人吧?”
后来,好长一段时间,婆婆不跟我说话,家里的气氛开始逐渐尴尬。那段日子,先生活得很累,不知道要先逗谁开心好。
婆婆为了不让儿子做早餐,义无反顾地承担起烧早饭的“重任”。 婆婆看着先生吃得快乐,再看看我,用眼神谴责我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为了逃避尴尬,我只好在上班的路上买包奶打发自己。睡觉时,先生有点生气地问我:“芦荻,是不是嫌弃我妈做饭不干净才不在家吃?”翻了一个身,他扔给我冷冷的脊背任凭我委屈的流泪。最后,先生叹气:“芦荻,就当是为了我,你在家吃早餐行不行?”我只好回到尴尬的早餐上。
那天早晨,我喝着婆婆烧的稀饭,忽然一阵反胃,肚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抢着向外奔跑,我拼命地压制着不让它们往上涌,但还是没压住,我扔下碗,冲进卫生间,吐得稀里哗。当我喘息着平定下来时,见婆婆夹杂着家乡话的抱怨和哭声,先生站在卫生间门口愤怒地望着我,我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和先生开始了第一次激烈的争吵,婆婆先是瞪着眼看我们,然后起身,蹒跚着出门去了。先生恨恨地瞅了我一眼,下楼追婆婆去了。
意外迎来新生命,却突然葬送了婆婆的性命!
整整三天,先生没有回家,连电话都没有。我正气着,想想自从婆婆来后,我够委屈自己了,还要我怎么样?莫明其妙的,我总想呕吐,吃什么都没有胃口,加上乱七八糟的家事,心情差到了极点。后来,还是同事说:“芦荻,你脸色很差,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医院检查的结果是我怀孕了。我明白了那天早晨我为什么突然呕吐,幸福中夹着一丝幽怨:先生和作为过来人的婆婆,他们怎么就丝毫没有想到这呢?
在医院门口,我看见了先生。仅仅三天没见,他憔悴了许多。我本想转身就走,但他的模样让我心疼,没忍住,我喊了他。先生循着声音看见了我,却好像不认识了,眼神里有一丝藏不住院的厌恶,它们冰冷地刺伤了我。我跟自己说不要看他不要看他,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那时,我多想向先生大喊一声:“亲爱的我要给你生宝贝了!”然后被他举起来,幸福地旋转。我希望的没有发生。在出租车里,我的眼泪才迟迟地落下来。为什么一场争吵就让爱情糟糕到这样的程度?回家后,我躺在床上想先生,想他满眼的厌恶。我握着被子的一角哭了。
夜里,家里有翻抽屉的声音。打开灯,我看见先生泪流满面的脸。他正在拿钱。我冷冷地看着他,一声不响。他对我视若不见,拿着存折和钱匆匆离开。或许先生是打算彻底离开我了。真是理智的男人,情与钱分得如此清楚。我冷笑了几下,眼泪“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第二天,我没去上班。想彻底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找先生好好谈一次,找到先生的公司,秘书有点奇怪地看着我说:“陈总的母亲出了车祸,正在医院里呢。”
我瞠目结舌。
飞奔到医院,找到先生时,婆婆已经去了。 先生一直不看我,一脸僵硬。我望着婆婆干瘦苍白的脸,眼泪止不住:天哪!怎么会是这样?直到安葬了婆婆,先生也没跟我说一句话,甚至看我一眼都带着深深的厌恶。
关于车祸,我还是从别人嘴里了解到大概,婆婆出门后迷迷糊糊地向车站走,她想回老家,先生越追她走得越快,穿过马路时,一辆公交车迎面撞过来……
我终于明白了先生的厌恶,如果那天早晨我没有呕吐,如果我们没有争吵,如果……在他的心里,我是间接杀死他母亲的罪人。
先生默不作声搬进了婆婆的房间,每晚回来都满身酒气。而我一直被愧疚和可怜的自尊压得喘不过气来,想跟他解释,想跟他说我们快有孩子了,但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又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我宁愿先生打我一顿或者骂我一顿,虽然这一切事故都不是我的故意。
日子一天一天地窒息着重复下去,先生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僵持着,比陌路人还要尴尬。我是系在他心上的死结。
一次,我路过一家西餐厅,穿过透明的落地窗,我看见先生和一个年轻女孩面对面坐着,他轻轻地为女孩拢了拢头发,我就明白了一切。先是呆,然后我进了西餐厅,站在先生面前,死死盯着他看,眼里没有一滴泪。我什么也不想说,也无话可说。女孩看看我,看看我先生,站起来想走,我先生伸手按住她,然后,同样死死地,绝不示弱地看着我。我只能听见自己缓慢的心跳,一下一下跳动在濒临死亡般的苍白边缘。
输了的是我,如果再站下去,我会和肚子里的孩子一起倒下。
那一夜,先生没回家,他用这样的方式让我明白:随着婆婆的去世,我们的爱情也死了。先生再也没有回来。有时,我下班回来,看见衣橱被动过了——先生回来拿一点自己的东西。我不想给他打电话,原先还有试图向他解释一番的念头,一切都彻底失去了。
我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去医院体检,每每看见有男人小心地扶着妻子去做体检,我的心便碎的提不起样子。同事隐约劝我打掉算了,我坚决说不,我发疯了一样要生下这个孩子,也算对婆婆的死的补偿吧,我下班回来,先生坐在客厅里,满屋子烟雾弥漫,茶几上摆着一张纸。没必要看,我知道上面是什么内容。先生不在家的二个多月,我逐渐学会了平静。我看着他,摘下帽子,说:“你等一下,我签字。” 先生看着我,眼神复杂,和我一样。
我一边解大衣扣子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哭不哭……” 眼睛很疼,但我不让它们流出眼泪。挂好大衣,先生的眼睛死死盯在我已隆起的肚子上。我笑笑,走过去,拖过那张纸,看也不看,签上自己的名字,推给他。“芦荻,你怀孕了?” 自从婆婆出事后,这是先生第一次跟我说话。我再也管不住眼睛,眼泪“哗啦‘地流下来。我说:“是啊,不过没事,你可以走了。”
先生没走,黑暗里,我们对望着。先生慢慢趴在我身上,眼泪渗透了被子。而在我心里,很多东西已经很远了,远到即使我奔跑都拿不到了。不记得先生跟我说过多少遍“对不起”了,我也曾经以为自己会原谅,却不能,在西餐厅先生当着那个女孩的面,他看我的冰冷的眼神,这辈子,我忘记不了。我们在彼此心上划下了深深的伤痕。我的,是无意的;他的,是刻意的。期待冰释前嫌,但过去的已无法重来!
除了想起肚子里的孩子时心里是暖的,而对先生,我心冷如霜,不吃他买的任何东西,不要他的任何礼物,不跟他说话。从在那张纸上签字起,婚姻以及爱情统统在我的心里消亡。有时先生试图回卧室,他来,我就去客厅,先生只好睡回婆婆的房间。夜里,从先生的房间有时会传来轻微的呻吟,我一声不响。这是他习惯玩的伎俩,以前只要我不理他了,他就装病,我就会乖乖投降,关心他怎么了,他就一把抓住我哈哈大笑。他忘记了,那时,我会心疼是因为有爱情,现在,我们还有什么?
先生用呻吟断断续续待续到孩子出生。他几乎每天都在给孩子买东西,婴儿用品,儿童用品,以及孩子喜欢的书,一包包的,快把他的房间堆满了。
我知道他是用这样的方式感动我,而我已经不为所动。他只好关在房间里,用电脑“噼哩啪啦”敲字,或许他正在网恋,但对我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
转年春末的一个深夜,剧烈的腹痛让我大喊一声,先生一个箭步冲进来,好像他根本就没脱衣服睡觉,为的就是等这个时刻的到来。先生背起我就往楼下跑,拦车,一路上紧紧地攥着我的手,不停地给我擦掉额上的汗。到了医院,背起我就往产科跑。趴在他干瘦而温暖的背上,一个念头忽然闯进心里:这一生,谁还会像他这样疼爱我?先生扶着产房的门,看着我进去,眼神暖融融的我忍着阵痛对他笑了一下。从产房出来,先生望着我和儿子,眼睛湿湿地笑啊笑啊的。我摸了一下他的手。先生望着我,微笑,然后,缓慢而疲惫地软塌塌倒下去。
我痛喊他的名字……
先生笑着,没睁开疲惫的眼睛…
我以为再也不会为先生流一滴泪,事实却是,从没有过如此剧烈的疼撕扯着我的身体。医生说,我先生的肝癌发现时已是晚期,他能坚持这么久是绝对的奇迹。我问医生什么时候发现的?医生说五个月前,然后安慰我:“准备后事吧。”
我不顾护士的阻拦,回家,冲进先生的房间打开电脑,心一下子被疼窒息了。
先生的肝癌在五个月前就已发现,他的呻吟是真的,我居然还以为……
电脑上的20万字,是先生写给儿子的留言: 孩子,为了你,我一直在坚持,等着看你一眼再倒下,是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我知道,你的一生会有很多快乐或者遇到挫折,如果我能够陪你经历这个成长历程,该是多么快乐,但爸爸没有这个机会了。爸爸在电脑上,把你一生可能遇到的问题一一地写下来,等你遇到这些问题时,可以参考爸爸的意见……
我最最亲爱的孩子,写完这20多万字,我感觉像陪你经历了整个成长过程。真的,爸爸很快乐。好好爱你的妈妈,她很辛苦,是最爱你的人,也是我最爱的人……从儿子去幼儿园到读小学,读中学,大学,到工作以及爱情等方方面面,事无巨细都写到了。
先生也给我写了信: 亲爱的,娶了你是我一辈子最大的幸福,原谅我对你的伤害,原谅我隐瞒了病情,因为我想让你有个好的心情等待孩子的出生……亲爱的,如果你哭了,说明你已经原谅我了,我就笑了,谢谢你一直爱我……这些礼物,我担心没有机会亲自送给孩子了,麻烦你每年替我送他几份礼物,包装盒子上都写着送礼物的日期……
回到医院,先生依旧在昏迷中。我把儿子抱过来,放在他身边,我说:“你睁开眼笑一下,我要让儿子记住他在你怀抱里的温暖……”
先生艰难地睁开眼,微微地笑了一下。儿子偎依在他怀里,舞动粉色的小手。
我“喀嚓喀嚓”按快门,泪水在脸上恣意地流……
热爱生命的故事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可他却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