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招商手册》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2025-03-24 1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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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我先自我介绍下,我是一所普通本科大学的法学专业学生,我以下所说的,是个人的一点浅见,仅供参考,你想要了解更多更详细的,我建议你聘请相关方面的律师,以免因不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在法律上吃亏。
  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事”要约““要约邀请”。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之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5条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你所说的那个《招商手册》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这对我们认定该《招商手册》的性质其重要作用。因为如果是认定为"要约"的话,你方一经承诺,合同就成立了,那他们就要按照该手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认定为”要约邀请“,那合同就没有成立,也就无所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了。
  (建议你也可以买一本合同法,或者上网搜一下合同法全文,看有关要约、要约邀请、合同成立、合同生效、违约责任部分,即第9条~第31条,不是很多内容哦^^)
  我没有看到你们那个《招商手册》的具体内容,所以对它的具体法律性质不好认定,抱歉!

回答2:

虚假的东西怎么会不违法呢?虚假就是虚构的虚无的那是有诈骗的嫌疑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