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为提高车辆的维修质量,加强企业职工的质量意识,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制定如下制度。
1. 质量管理机构
本企业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经理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
2. 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等有关规章、标准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全厂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保管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3. 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车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4. 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5. 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承诺
1. 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 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 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 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服务承诺书格式
本厂热情为用户服务,承诺做到以下各点,请广大顾客监督执行。
1. 二级维护车辆24小时以内竣工出厂,整车与总成修理工期经与顾客商议为 天。
2. 维修车辆使用配件不以假充真,以旧充新,以副品充正品。
3. 合理收费。
4. 车辆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为:
小修:
一级维护: 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 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或总成修理: 20000公里或100日。
修理厂制度有几大类
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生产、技术、质量、设备、安全、消防、配件材料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