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偿是给他十二个月工资(第一年工龄不到一年算为一年)。
这个合同终止有点问题的,合同及工龄满十年了,按规定是要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啊。只好双方友好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