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害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下来了,被处罚人没来,打电话开始打通了没人接,又打就打不通了.我该怎么做?

2024-12-14 15: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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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那是行政机关的事情。他有他的送达规定,直接、留置、委托、邮寄、公告等等。申请强制,也无需你去。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回答2:

如果实在找不到被处罚人,可以先将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如果你认为公安机关没有拘留被处罚人,你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信访办公室反映,现在公安机关正在搞大接访活动,你完全可以到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我相信你会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回答4:

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