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的问题!

2025-02-21 19: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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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底楼门面房吗?
如果隔壁向前盖的4米,没有法定允许,属违法建筑,建议你首先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要求拆除
如果不是违法建筑,可向法院要求拆除,以原有门面房的经营特性,经营权受损为由提起诉讼

回答2:

门前的开阔地大概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共有部分,你的隔壁不能改变它原本的公用用途,你可以以共同共有人主张他的行为侵权,要求恢复原状,另外它的行为也构成了侵犯相邻权.

如果属于街道的话应该属于国有,应该向土地管理部门反映或者城市规划部门反映吧!
你最好都尝试一下.不过你说他们很有势力,那么上访的路可能不会有效果,建议你还是以上述的两个原因作为起诉的事由吧.

补充:这样子呀,要是告的话他肯定要吃很多亏了.你要坚持诉的话也是没有问题的,能赢的吧,他就算不拆法院也应该判他按月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他的做法等于强行给你的地段设定了,算是一种地役权,使你的地段承担了过度的容忍义务,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因为那是他的过错和你无关.你能够请求法院就被事实上强行设定地役权请求经济补偿,地役权可以要法院确认,并且到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到你的产权证上.上面都是书本上学过的东西到底有没有操作性也不太清楚,你最好和你的邻居磋商一下吧,或者要是能搬就搬吧,要么你也把你的店面扩充到前面.总之我觉得你们双方要是争执下去没有太多意义.就算赢了官司也多了个敌人,做生意应该很忌讳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