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总包方不再代扣代缴营业税及其附加,分包工程款应缴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由纳税人向在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即便是按以前的规定,总包方只是代扣代缴税款,纳税人是分包方,因此税票是要交给分包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