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具体规定的;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说的很清楚了.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单位要做的是解除劳动合同,把职工的人事档案交失业管理部门;
3.需要的证明就是办理下岗证,身份证等相关下岗手续!
自离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所以你没法领取公积金!
失业金请去你户口所在街道的社保中心办理。
先去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带好你的退工单、劳动手册和身份证、户口本,办理好失业登记,然后填写失业金申请单,按照要求去办理一张银行卡,再去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失业金申领。
程序走完,下个月15号就有失业金打进你的银行卡里了。
至于公积金程序大致一样,不过是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但是一般不推荐去提取公积金,因为不划算,个人只能领取自主缴纳的部分,公司缴纳的部分是不能提取的,所以一般还是封存,等有新工作继续缴纳比较好。
要看单位给你去办理停保手续的时候是写的什么,如果写的是辞职,那么你的失业金是一分都没是拿滴~
至于公积金,楼上的已经提出利弊了,最好还是不要提取,后到要买房,或者到退休年龄了,可以提取,损失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