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确实无履行能力,而不是恶意不履行的,不会涉及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 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
(1)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2)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财产的。
(3)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以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旅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有妨害执行行为的。与此同时,从现有的法律条文来看,目前关于执行程序中司法拘留措施的相关规定,侧重于对申请人实现债权的保护,强调对被执行人不履行及妨害执行行为的制裁,而缺乏对于被执行人人身权益进行保护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