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是针对第一承租人的,你是被害人。应该要求赔偿损失,而不是退租金和押金。违法的首先是中介,除非他提供房东的委托出租文书。否则,你根本不用搬走,等房东来要房,由房东出面找中介就可以。不赔偿到位,你就住到9月6日。该急的是中介。你急什么。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中介提供房东的委托出租文书。那么合同有效。“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买房谈价有个过程,别人出的价钱,拿合同来看,说不定我也可以购买呢。同时“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你还是可以住。合同法规定“买卖不破租赁”,租客扭着这一点不放。
“5月6日就要提前把我赶走”,说明他们交房日期都定好了,等到了日期,你不搬,看他急不急。你先玩玩他吧。说马上找房子。等到时间一句话“房子没找到,你是中介,帮我找找看,哪有那么好找?”看他敢不答应你条件。赔偿是按照租赁合同上规定的来赔偿的 ,一般是一个月租金的2倍或双方约定的金额。
你看清楚合同上怎么写的,其实我想应该是他们钻了合同的空子,你们的合同上应该有一条:如果提前退租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不过你要看下那条后面有没有双方免责的说明,如果没有的话就应该还有一条写到违约的责任,那条就是提前退租有违约责任,不过按你所描述的恐怕那合同也不正规,应该都是对他们有利的条款。建议你还是协商,一般遇到这样的小中介你只能自认倒霉。这种情况建议你就别想什么诉讼了,可以拿这个吓唬他们,不过我可以说的是基本他们也不害怕。不过真的起诉你费时费力也不一定能胜诉,本身她不是房主你那合同都是无效的。
这样的话就协商,不行去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