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规定,由于盗窃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所以,经过二十年,就不会再追诉。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不能有确切的时间吧?一般的盗窃案先有报案,警方派员录笔录,理线索,一般最先介入调查的就是主办人,如果线索不明确就放在那里啦。
如果没有抓现行,那么就只有等着了。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在警方进行初步调查后,会大概有个结论,此时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进一步的线索,那警方只会在侦查其他案件时,收集相关的线索,如果不是重大案件或者社会影响恶劣,警方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的,只接受受害人的报案而已。
也许以后在其他案件办理当中,会有线索,否则的话,事情有可能石沉大海。
如果解决了你的疑惑,请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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