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产品用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 将会对增值税的计算产生什么影响?

2025-03-10 14: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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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

      外购的产品用职工福利和个人消费,商品从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进项税额的,进行转出处理;还未进行账务处理的,税额不再做进项税额核算,价税合计金额一并计入商品采购成本。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