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
在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规定"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这里的存货和固定资产盘盈与旧的<企业会计准则>不同。因为即便是固定资产盘盈也是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或企业有意用盘盈资产调节利润,出现了盘盈要调整以前年度的利润,同时按税法规定按盘盈资产价值交纳所得税,所以两者并不冲突。例如:盘盈一台设备30000万,所得税率33%,税法允许调整所得税
借:固定资产—设备3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9900
(调整盈余公积分录和交纳税金分录省略)
答二:
您的理解很对,应当按收入确认原则,如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即使下月收到货款,本月也应计算应交增值税,所以《实务》与《经济法》不矛盾。例如: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商品20000,对方单位已入库,并不附退货条件,下月初收款
借:应收账款2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0
主营业务收入20000
下月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23400
贷:应收账款23400
(交纳税金分录省略)
答三: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取得运费正式发票后可按7%抵扣,而运费的另93%是计入存货成本的,这与《实务》对存货成本的构成规定不冲突吧。例如:一般纳税人工业企业外购原材料30000元(进项税5100元),付运费1000元,分别已取得增值税发票和运费发票。
借:库存商品30930
应交税金—应税增值税5170
贷:银行存款36100
但请注意如若题面是说“运杂费”,不可抵扣。
其实初级考试只是一次对会计工作的初步培训,要求低,所以教材的理论浅湿,只是让会计人员掌握一些基础方法和思路,到工作中实践后以上的问题就不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