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3年1月份到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的,1998年底离开的,今年58周岁了,向单位?

现在找农村信用社申请养老金补助,有没有相关政策??
2025-03-09 2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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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提问者是1983年1月份到农村信用社代办业务的(假设就是在职职工),1998年底离开农村信用社后就与此单位无关了,如果没有再就业的就属于是社会失业人员;尽管今年58周岁了,但是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如果1983年1月份到1998年底以前(1993年农村信用社为提问者缴纳社保五险一金的),那么就具有15年左右的社保缴费累计年数(最放心的是到就近的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查询一下),那么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规定,以失业人员的名义办理退休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回答2:

时间太久了,你该去社保中心问问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