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预算事业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是10年的:
一会计凭证类
1.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
10年
10年表及缴库退库凭证
2.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
10年
二财务报告类
1.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算
10
年永久
2.税收年报(决算)
10年
永久
3.国家金库年报(决算)
10年
4.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
10年(决算)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
15年
2
记账凭证
15年
3
汇总凭证
15年
二
会计账簿类
4
总账
15年
包括日记账
5
明细账
15年
6
日记账
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25年
7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8
辅助账簿
15年
三
财务报告类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永久
包括文字分析四
其他类11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5年
15
银行对账单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