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婚姻法规定中,并没有异地分居超过一定年限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想要离婚需要去法院主动起诉,像你这种情况有点像丧偶式婚姻。
真正要解决丈夫在家庭缺位的状态,就要弄明白男人为什么会在家庭里缺位。有的男人是追求婚后的自由,他们认为婚姻于他们而言是一种“管束”,有了妻子之后,他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了,经济上也没有婚期的那种自由。
男人在婚后“追求自由”的行为,其实是一个人生的轮回。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每个人都有两个必经的阶段——身体成长,心理成长。这个阶段的孩子会向往脱离父母,经济自由。
婚后男人的心理就和这个阶段的孩子是一样的。为了得到这种自由,男人会选择和妻子对抗,这就表现在,妻子让丈夫做点什么的时候,丈夫总是在玩游戏、和朋友喝酒等等。
这个时候,男人就会感受不到妻子的需求,而妻子面对这样的丈夫往往会采用事后抱怨、生气打闹、冷战等种种消耗感情的行为,最后双方感情变得更加糟糕。
这个现象表明,在丧偶式婚姻中,往往会有这样的一些现象:男人逃避,女人追击。也有一些男人在婚后是为了“翻身做主”,导致的缺席,都说男人得到女人的过程是从小兵到将军的过程,就像文章里写道的,跪舔得来的婚姻最后都是一报还一报。男人婚前失去的自尊在婚后都会以另一种方式讨回。
所以如果你们的感情还处于一个“丧偶式”的阶段,女人不妨停止抱怨,放下内心的芥蒂,钻进他的怀里,告诉他你这段时间有多难受多想跟他说话,即便是窝在他怀里流泪,男人也会明白自己的不对。
分居两年,法院并不一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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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居两年和离婚,确实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能说毫无关系。经过非法律专业人士自行查阅法条、自我理解并口口相传,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广泛的误解。其出处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婚姻法的这条规定的正确理解,首先应该看到法院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而分居满两年只是作为感情破裂的一个明确标准之一。而且分居满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合的原因,而不是因工作等其他原因分居,否则法院仍可以不准予离婚。
没有算是离婚,具体离婚需要法律上认可,就是离婚证,才算是正式离婚。你们这种情况,应该是夫妻感情破裂,符合离婚条件,可以跟你老公协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如果没有感情不愿意见面,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直接去法院申请离婚,把具体情况跟法院工作人员讲清楚就行了,如果确实没有感情,法院协调不下来,也会直接判离的。
目前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的话要么双方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么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会判决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老公下落不明,李女士想离婚的话,首先要到公安机关报案备案,查找老公下落。老公下落不明满两年后,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经法院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经过如上过程程序后,离家出走不回家或失踪的人,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没有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
如果你们之间的感情没有了,已经破裂了,没有复合的希望了,你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对于这样不顾家的男人,也没有什么好留恋的了。只要你们没有解除婚姻关系,你们还是合法的夫妻。想要离婚是需要办手续的,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这样的婚姻关系,光拖着也不是事。你应该为自己的以后将来想一想。他在外面,或是有了新欢。你在家里守着这个名存实亡的家也没有意义。
离婚之后去寻找自己的幸福吧,不要让这负心的男人耽误了自己的大好青春年华。解除了你们的婚姻关系,你就彻底的解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