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被冒领了,消费者可以起诉网店老板要求赔偿已支付的价款,如果能确认是快递公司的失误导致的,则网店老板可以去起诉快递公司要求赔偿。
如果是网店老板自己的失误,也可以要求实际收到货物的人归还原物或者支付货款。同时,如果网店老板和快递公司签订了报价协议,则快递公司赔偿网店老板的损失后,再有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补偿快递公司的损失。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
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六条 邮政企业对平常邮件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平常邮件损失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快递暂行条例
冒领这类情况是可以赔偿的,但是建议不要和网点沟通,直接打快递总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投诉,一般这类情况总公司都会让快递网点全额赔偿,但是如果只是和网点索赔没有经过总公司那一般只会赔快递运费的3-5倍。
快递又名:速递,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对客户货物进行快速投递。在很多方面,快递要优于邮政的邮递服务。
可以联系派件员或者让快递公司客服联系快递员追回快递,如果不能追回,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偿。对快递公司处理不满意,可以在邮政总局投诉快递公司。
快递又名:速递,是兼有邮递功能的门对门物流活动,即指快递公司通过铁路、公路和空运等交通工具...2826
算你倒霉。。。以你去领快递为例:你向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领取快递的时候,他们都会首先询问你“收件人的名字”。。。如果你直接随手拿着一份快递,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一般会问你,收件人的电话号码是什么;如果碰上贵重物品,快递员或快递公司是要求出示身份证的。。。小提醒:你说出口的“收件人的姓名"要和快递上书写的名字要想对应,要一字不差;
可以的,要是不管谁都去领的话,那还不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