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只有女职工才可以报销。
依据《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六规定:女职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女职工生育时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低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高于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的生育津贴,低于用人单位按国家和省规定应发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扩展资料:
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的相关要求规定:
1、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2、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1.7个月计发。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按1个月计发。
3、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产前筛查费、接生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产后访视费、治疗费等),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支付标准支付。具体支付标准由市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卫生部门共同制定下发。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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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是在企业还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有些机关事业单位是不参生育险的,走医保
如果你交生育险的,可以回老家生,再回杭州来报,只要你有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