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不可以举个例子通俗的解释一下什么是所得说负债?

2024-12-15 17: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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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发生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将来转回时,计入贷方。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发生时,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贷方,将来转回时,计入借方。
  这样说,可能还是很不好理解,关键的一点是怎么区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明确一点,可抵扣和应纳税都是针对未来而言的,如果这个差异在未来可以在税前扣除,那么就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本期要纳税,所以,对于会计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如果这个差异在未来是要纳税的,那么就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本期是不纳税的,所以,对于会计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贷方。这两项差异在转回的时候,都在反方向转回即可。
  例如:假设企业除受赠所得外其他的生产经营所得会计利润每年均为100万元,受赠所得为200万元,符合税法规定按5年征税。不考虑其他事项,就捐赠来说,捐赠当年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收入,所得税费用是按会计利润计算的,那么这部分捐赠所得的营业外收入包含在会计利润中,所以,当年的所得税费用应当包括捐赠所得应计的所得税。税法上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5年征税,那么,当年计入应纳税得额的只是1/5,所以,对于另外的4/5形成了暂时性差异,应当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处理应当是:
  受赠当年:
  借:借:所得税费用 100×25%+2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1/5×25%+10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4/5×25%
  以后四年,每年会计处理应当是:
  借:所得税费用 100×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1/5×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1/5×25%+100×25%如果分开处理应当是:
  借:所得税费用200×1/5×25%+1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00×1/5×25%+100×25%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1/5×25%
  贷:所得税费用20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