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1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止,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94元
公司缴交 个人缴交
养老:1100*10%=110 1100*8%=88
工伤:1100*0.2%=2.75 不用缴费
失业:3894*0.4%=15.576 不用缴费
住院医疗:3894*0.5%=19.47 3894*0.2%=7.788
生育:3894*0.2%=7.888
公司部份总计:155.584元
个人部分总计:95.788元
以上是按非深户普通公司所交住院医疗的费用,如深户另计,如公司有购买综合医疗另计。
以1100为基数,个人缴纳88元,公司缴纳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