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据此,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为一年。
1年的诉讼时效
1年。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