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发布过关于《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的法规或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制度》一般是企业遵循《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编写的,
确实是公安不发布的!
1、 仓库人员每日检查仓库电路、仓库设施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异常立即上报。
2、 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 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确保物品放置稳当,不发生轻微震动而散落下塌情况。
4、 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 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在仓库门口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员在拿取危险化学物品时必须使用之。
6、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 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 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 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公安部?